各广大消费者:
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2月11日发布GB11887-2012《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》第1号修改单,中间过渡期为15个月,至2016年5月4日过渡期止。过渡期结束后,不符合该修改单要求的产品,将视为不合格产品,不允许生产、销售、进口。修改单主要修改了贵金属纯度及命名,规定贵金属最高纯度为“足”,取消了“千足”,含银量≥990的,只能命名为足银。企业要生产含量“999”或“999.9”的贵金属饰品时,必须制定企业标准,并按规范的企业标准明示贵金属含量。
为便于广大消费者更好了解该标准,全国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就GB11887-2012《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》第1号修改单内容进行解读。
问:修改单取消了“千足”,统一为“足”,是不是水平的降低?
答:这绝不是标准水平的降低,相反恰恰体现出标准制定更契合首饰生产的性质,更体现保护消费者权益、促进市场公平的职责。标准修改只是统一了纯度命名规范,并不限制“千足”等高含量产品,企业仍然可以通过企业标准,依合规的形式向消费者明示其产品的贵金属含量,把产品质量信息详细准确的告诉消费者。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,选择更纯的、或者更美的首饰,明明白白的消费。从而,为社会营造一个企业自主声明、消费者自愿选择的市场环境。
问:根据修改单,以后产品规范的命名、标识、标签应该是怎么样?
答:该修改单调整了首饰中贵金属的纯度,严格规范了命名和标识要求。
(1)该修改单要求贵金属首饰的标签(证书)中的产品名称只能包括纯度、材料、宝石名称和首饰品种四项内容;
比如:银含量达到999.0‰的镶嵌和田玉戒指,其规范的命名为“足银和田玉戒指”。“足银999和田玉戒指”、“999足银和田玉戒指”、“足银和田玉戒指(Ag999)”等名称,都是错误的。其印记中也应标注为“足银”。
(2)贵金属含量大于990‰的首饰,必须被标注为足银(金、铂、钯);
比如:银含量达到992.0‰、999.0‰、999.5‰、甚至999.9‰的镶嵌和田玉戒指,其规范的命名均应为“足银和田玉戒指”。它们的印记中也都应标注为“足银”。
(3)生产、销售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应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,企业标准中关于首饰标识的内容应客观规范,不得误导消费和夸大宣传。
对于贵金属的具体含量大于990.0‰的产品,比如银含量达到999.0‰、999.9‰的产品,企业可以通过企业标准以合规的形式自主声明其产品的贵金属含量,但企业要对其明示的含量承担担保责任。